本文是一篇博士論文范文,本研究以我國中部5個糧食主產省份(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為例,以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以來成立的集體經濟組織為研究單元,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研究對象。
第一章緒論
1.1研究背景與問題提出
中共中央國務院持續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彰顯了農村集體經濟在夯實國家鄉村治理基礎,促進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保障地位。農村集體經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在農村的重要經濟基礎,也是我國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農村集體經濟不僅關乎農民的切身利益,也關系到農村改革的推進、農村發展和穩定的大局。2014年-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連續11年點睛農村集體經濟。黨的十九大報告首次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其中“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是最重要的內容之一。黨的二十大報告進一步提出了“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也多次在講話中強調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重要性。作為發展集體經濟的主體,全國已建立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近96萬個(農業農村部,2022),彰顯了國家對發展集體經濟的長遠擘畫。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有效制度保障,是“三農”領域的一項重大改革。2013年,為賦予農民在集體資產方面更多的權利,中共中央印發《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發展農民股份合作,并將占有權、收益權、有償退出權、抵押擔保權以及繼承權作為重點內容。2015年,中央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改革試點。201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全面部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并出臺了《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截至到2021年底,在五批改革試點漸次完成后,我國已經基本實現了完成改革前期任務的目標。
隨著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階段性收官與逐步深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規模和收入都得以增強和顯著提升(程郁和萬麒雄,2020;張崇勝,2021)。截至到2021年底,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總額已達7.7萬億元,村均802.08萬元,凈資產超過4.6萬億元,年收入10萬元以上的集體經濟組織17.9萬個,相比2015年增加了9.6萬個(農業農村部,2022)。然而,多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展仍面臨一系列治理困境。比如:面臨“主體地位不清”(管洪彥,2018)、“運營效率低”(黃延信,2018)、“資產流失難以避免”(張應良,2019)和“治理機制殘缺”(張崇勝,2020)等一系列治理困境。
1.2研究目標與意義
1.2.1研究目標
上述的研究背景闡明了,當前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尤其是傳統農區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治理,是當下亟需關注的研究命題。如何通過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方式,從全面客觀的視角,構建合理的分析框架,以客觀調研數據為基礎,選用科學的模型或方法,進行實證分析,進而解析出傳統農區集體經濟組織治理的影響因素及機理機制,設計提出促進傳統農區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壯大的推進路徑和政策建議,就構成了本研究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本研究具體研究目標如下:
(1)理論層面:準確把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兼具的盈利性和公共性的雙重屬性,構建起系統理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治理影響因素的理論框架,解釋影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治理績效的多維因素“多重并發”機制。
(2)政策層面:辨析傳統農區集體經濟組織的多維目標以及其背后的發展困境,從內外兩個層面識別影響組織治理績效的因素來源,從政策制定、政策執行、政策配套、等方面,提出相關建議,為進一步制定差異化政策提供決策參考。
(3)實踐層面:厘清傳統農區稟賦特征、以糧為主的產業特征對集體經濟發展與集體經濟組織治理的影響路徑,總結提煉區域經驗,為傳統農區創新發展集體經濟以及集體經濟組織治理提供現實參考。
第二章理論基礎與文獻綜述
2.1相關概念界定
基礎概念構成了理論研究的出發點,它們為分析和評價研究主題提供了基準,同時也是科學研究的關鍵要素。因此,在深入探討理論和實證問題之前,對本研究中的重要概念進行清晰分類與定義顯得尤為關鍵,如農村集體經濟、股份合作制、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特別是澄清農村集體經濟與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以及股份合作制與股份制和合作制三者之間的區別。避免后續研究中模糊、濫用重要概念,為本研究的后續分析提供良好的概念基礎和理論支持。
2.1.1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農村集體經濟,作為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一個關鍵組成部分,為鄉村振興奠定了物質基礎。2016年,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在發布的《意見》中明確了改革方向,旨在構建適應市場經濟的集體經濟新體系,并首次提出了“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這一概念。2017年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民法總則》,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被賦予“特別法人”資格。進入21世紀20年代,中央連續幾年的“一號文件”均強調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的改革,旨在完成改革的階段性任務并促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壯大。到了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進一步強調了建立清晰產權和科學治理結構的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運作機制的必要性。

自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就確立了農村集體經濟所有制,縱觀過往,農村集體經濟歷經了不同的發展階段。經歷了從“傳統”到“新型”的時代轉換,當前,已經建立了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基礎,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雙層經營結構,與以往的集體經濟形式相比,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除了堅持集體資產集體所有的基本原則之外,還根據市場經濟的實際發展需要,對自身的功能定位、組織架構、經營方向、成員身份和股權配置等方面進行了相應的調整與改善,展現出了明顯的時代印記。表現為穩健的經營方式、合理的治理結構、清晰的產權界定以及合理的收益分配。目前,學術界并未對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達成公認的定義,綜合已有學者的研究,并參考苑鵬和劉同山的研究結論,本研究將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定義為:在現代產權體系的支持下,依據市場導向,并遵循成員自愿的原則,通過勞動者的合作或資本的聯合,實現共同發展,以達到共同富裕的目的。
2.2理論基礎
2.2.1產權理論
產權理論作為現代經濟學領域的一個關鍵分支,重點研究產權如何影響經濟和社會的運作以及資源的分配。該理論主要關注交易成本和產權界定,以分析交易成本為主要方式,產權聯系、市場作用和配置效率是常被關聯的對象,深入研究產權及其結構和不同的產權安排方式對資源分配和效益的影響(陳偉等,2002)。產權理論起源于科斯對外部性問題的分析,他提出,明確和執行產權是解決外部性問題的核心,這一觀點促成了著名的科斯定理的形成。產權經濟學認為,順暢的市場交易的依賴于清晰的產權界定,否則易造成交易爭端。
德姆塞茨(Demsetz,1967)將產權視為一種社會性工具,其價值在于幫助個人在交易過程中建立一個可預見的結果,這種預期體現在法律、道德倫理和習俗等方面。產權涉及到個人獲益或虧損的權益。它規定了人們如何獲益和受損,以及在何種情況下需要向他人提供補償以糾正行為。弗魯博頓和平喬維奇在1972年提出,產權源自于人們對物品使用所形成的行為模式。平喬維奇在1998年進一步闡述,產權主要是關于物品的使用權,是由于物品的稀缺性而產生的人們之間的相互關系。這里強調了兩個核心觀點:首先,人權和產權不應被割裂;其次,產權確立的是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關系。阿爾欽在2014年將產權定義為社會授權并強制實施的對經濟資源使用的權利。產權是賦予個人對資源的特定權威,使其能從合法的使用方式中做出選擇。這一定義表明,產權確立了與經濟資源相關的行為規范,社會成員必須遵循,否則將承擔違規的成本。產權具備排他性、可分性、可轉讓性、有限性和行為性等屬性,其功能可在分解后分配給不同的主體。
產權在推動經濟社會進步中扮演著關鍵角色。羅必良(2005)指出產權的五大功能和影響。首先,產權有助于降低不確定性,作為一種關鍵的經濟制度,它有助于應對復雜情況,補充人類理性的局限。其次,產權有助于內部化外部性問題,本質上是通過減少交易成本來實現。最后,產權發揮著激勵與限制的雙重功能,明確的產權保障了個體能夠因其付出而獲得相應的回報,并確保其行為不會超出預定的界限,避免越權和侵權。此外,產權在資源配置中扮演著關鍵角色,確立的產權清晰地指出了資源的歸屬,其結構決定了資源的分配格局,任何改變都可能導致資源配置的重新調整,并影響資源配置的調節過程。而且,產權還涉及收入的分配,通過產權的分配實際上決定了收益或其獲取途徑的分配方式,并建立了一種分配的規范體系。
第三章 傳統農區集體經濟組織的總體特征與現實困境 .................... 41
3.1 傳統農區的區域特征 .................... 41
3.1.1 區域位置 ................................... 41
3.1.2 區位特點 ..................................... 41
第四章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治理的理論框架 .......................... 59
4.1 立論依據 ........................... 59
4.1.1 理論視角:農村集體產權的特殊性 .................. 59
4.1.2 現實背景:行政嵌入鄉村治理 ......................... 61
第五章 傳統農區集體經濟組織雙重治理的機理研究 ........................ 69
5.1 扎根理論研究設計 ............................ 69
5.1.1 程序化扎根理論 ................................... 69
5.1.2 研究問題 ................................. 70
第七章雙重治理視角下傳統農區集體經濟組織治理優化路徑研究
7.1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7.1.1理論分析
(1)雙重治理視角
雙重治理視角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的研究中,起到了關鍵作用。這一視角有效整合了外部治理結構和內部治理結構的重要性,為分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運作和面臨的挑戰提供了一個全面的框架(于海琳2015)。在中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治理模式的研究進程中,雙重治理視角經歷了顯著的發展。
最初,研究焦點主要集中在探索農業合作社內部的治理結構,特別是管理和決策流程的有效性。隨著研究的深入,學者們開始關注外部環境,包括政策、法律和市場條件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治理結構的影響。在中國的應用背景中,學者們對這種治理模式進行了深入探討。例如,劉勁松(2008)探討了股份合作制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治理中的應用,而邵興全(2012)提出了將“資本控制受約束的治理”融入傳統治理模式中,旨在解決資金短缺問題。張燕等(2008)指出監事會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作用有限,強調了必須重新設計治理模式。這些研究不僅推動了雙重治理視角在實踐中的應用,還為解決中國農業合作社面臨的具體問題提供了有價值的理論支持。雙重治理的視角強調,外部治理環境與內部治理結構的設計相互影響,忽視任何一方都可能導致治理效果不佳。這種研究視角在農業合作社的研究中尤為重要,因為合作社既受外部政策和市場環境的影響,又依賴于內部有效的組織管理和決策過程。

第八章研究結論、政策建議與展望
8.1研究結論
8.1.1組織內部決策集中度能同步提升治理效能
在研究雙重治理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治理績效的影響中,本研究的分析突出了決策集中度在傳統農區中的核心作用。通過第六章的分析,研究發現,在傳統農區,集中的決策機制顯著提升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治理效能,展現了獨特的優勢。集中決策實施的項目和政策往往能夠更好地反映社區成員的需求和期望,從而提高成員對組織決策的支持和參與度。這種參與度的提升,加強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內部凝聚力,也為社區的和諧發展奠定了基礎。決策集中度的提升,使得傳統農區能夠更有效地集中資源,快速響應環境變化,以及更加精準地實施發展策略。這種決策機制的效率和效果,在資源有限和市場接入較低的背景下尤為關鍵。
相較于非傳統農區或沿海地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傳統農區的組織更依賴于強有力的內部指導和統一的決策來優化其治理活動。傳統農區的組織顯示出對集中決策機制的獨特依賴,這一機制對提升治理效能具有顯著影響。在資源受限和市場接入度較低的傳統農區,集中的決策過程不僅加強了內部資源的優化配置,還提高了對外部變化的適應性。例如,沿海發達地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如楊新紅(2010)研究,因資源豐富和市場接入度高而采取更加分散的決策機制,以促進創新和靈活性。這種分散的決策機制在資源充足、對外開放程度高的地區更為適用,但在資源受限的傳統農區則可能導致決策效率低下和資源配置不當。任家強等(2022)關于城鄉接合部地區集體經濟組織的研究也與本研究發現形成對比,傳統農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更傾向于通過集中決策來規避投資風險,并保障社區發展的穩定性。這種風險規避的決策方式在城鄉接合部地區或新型農區的項目選址和投資決策中不常見,其中的經濟組織面臨更復雜的決策環境和更高的市場競爭壓力。
與非傳統農區或沿海地區的組織相比,傳統農區的特殊社會經濟條件要求更高效、更集中的決策機制來應對挑戰、優化資源配置和促進社區發展。因此,對于政策制定者和管理者而言,理解并優化決策集中度,在資源有限的傳統農區,是提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治理績效、推動社區持續發展和繁榮的關鍵策略。
參考文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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